雇佣兵这个词汇是在战争时期分崩离析后才出现的。直到 1977年,国联通过了《海上雇佣兵公约》,才沉淀下了其法律定义与规范。雇佣兵是依据契约,接受报酬的个体,为政治或军事利益参与到武装冲突中。他们不属于正规军队,通常也缺乏完整的组织、训练和装备。
雇佣兵的出现,改变了战争模式,数量庞大的雇佣兵组成的私人军事公司,不再是单纯地为一方提供军事战略支持,更多的是在自身利益驱使下,参与分崩离析、动荡和朝不保夕的局势中,以私人武装部队的形式行事,收取相应酬劳,许多人甚至会加入组织,逐步成为这个组织的精英
雇佣兵的兴起让很多人感到恐慌,因为他们的存在对于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都是一种威胁。因此,很多国家对于私人军事公司和雇佣兵都进行了限制和管制。但是,无论是在战争还是和平时期,雇佣兵都有着自身的市场和存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