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在确认所有利润后留存的、不能分配的盈余,用于弥补公司因营业活动发生的亏损或者增加公司的资本金。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需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公司可以向股东分配利润时,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当年度净利润的10%。在以后的年度中,公司可以不必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而是按可分配利润的1%提取。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流程如下:
- 开会决定提取比例和金额
- 编制决议并公告
- 到银行申请取款
- 在财务账目中登记并生成相应凭证
- 报税申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要根据法律规定并依据相关程序和制度进行操作。
一定要注意的是,非经营性亏损不可以使用法定盈余公积弥补,规定使用法定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必须达到国家法定标准。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需要与财务税务等相关方面进行沟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以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