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献忠是明末几十年间最大、最残忍的一位大盗。他在1630年,率领着从川东、湖南等地聚集来的农民,开始了对四川西部的抢劫、劫掠。最终,他占领了四川西部,并自称西南王,成为明末和清初之交的一个重要历史人物。
李献忠的兵法属于以攻代守,善于招募、培训农民军,而且作战常常采取奇袭、伏击等手段。同时,他残忍无比,屠城灭口,掳掠妇女,成为当地的恶人,也是历史上极其恶名昭彰的人物。
李献忠最终被清军击败,但在他统治四川期间,对于当地民间文化、建筑等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他的历史地位也备受争议,一方面,他是明末农民起义的代表,反映了一定的阶级斗争。而另一方面,他残暴无比,成为历史上罕见的恶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