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人走到一起,地图上的两个点也变成了一个坐标。分手后,房产问题成为了很多人心头的痛。尤其是双方在买房时付出的份额不一样,也有可能只有一方买了房,另一方没有做出任何投资,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第一种情况是夫妻共同还贷。夫妻共同买房,双方爱情未能长久,互相协商协决可将房产交由一方代为管理,同时另一方注销贷款人身份但不影响名下银行贷款,这需要夫妻双方坐到一起协商,最终签订协议。夫妻一方可以承担房屋借款、利息和还款责任,另一方放弃所有权,并赠予该方一定配偶赡养费等身份权利。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或分手后,贷款人不能转移还款人名下的贷款。
第二种情况是共同买房,有一方出资多。一方巨资买房,如今想摆脱关系离开房子,但另一方义不容辞要求要分割财产,怎么办呢?合法的做法是单方面认购,房本只登记一方的名字,等到另外这一方解约退出,这部分资金再按比例退回。
第三种情况是离婚分财产,房子名字是写在一方的名下,离婚后该房屋归属于一方,离婚协议上约定另一方分得的财产。另一方放弃财产和权利,不再进行任何索赔。这种情况对方还可能会有遗留存在住房的权利,直至按照离婚协议执行,或达成另一协议,或者进行评估,卖房后,折算成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无论如何,婚姻走到尽头并没有人愿意看到的一天,但是有时候我们必须要面对这个现实。在解决房产问题的时候,双方一定要保持理智冷静,通过协商来达成最终协议。相信,只要你们认真沟通,理智协商,终有一天,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