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典籍《礼记》有云:“昔者为天下有父子故者,训之曰:‘有父母者爱子,则良民爱其亲也。有父母者敬子,则良民敬其长也。有父母者睦族,则良民睦其同姓也。’父母之爱为本,于亲和、团结的社会关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然而,自古以来,总会有一些人违背这种基本伦理,认贼作父。这种行为是否应该被谴责呢?
认贼作父是违反基本伦理与社会准则的行为。对于认贼作父这种违反基本伦理的行为,我们既需要坚定地予以谴责,更需要加强社会的道德建设与法规制定,让每个人遵循基本的家庭伦理和文明道德,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