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是指由劳动者在单位和本人共同缴纳的具有一定储蓄性、稳健性和良好风险防范机制的住房公积金。首先,我们来说一下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规定。按照国家及江西省、南昌市相关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必须为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不得超过12%。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相同。
接下来,我们来介绍一下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规定。提取包括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的提取。职工享有的提取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用房、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提前退休、退休等。与此同时,职工也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个人住房的购买和建造,以及家庭租房和大修等。